文章来源: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4-12-31
近日,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举行2024年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,深入学习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和《山西省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,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》和《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》等,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校党委书记王仰麟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指出,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。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,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,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,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。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,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,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。要强化理论学习和思想引领,坚持“第一议题”制度,用好学校现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,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、历史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宗教观。要加大舆情监管和主动分析研判力度,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。
会议强调,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、深化机构改革、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,自觉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等文件要求,加强与上级编制部门的沟通联系,结合大同校区机构和职数设置实际需求,积极争取人员编制。要通过听取意见、调查研究、专家论证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,根据不同学院不同部门的编制情况,统筹安排,科学增减,研究提出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,不断改进机构编制管理、优化编制资源配置,让机构设置、人员配备适应发展需要,更好地支撑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会上,教师工作部部长、人力资源处处长胡英泽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》和《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》,并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。
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范艳华领学了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和《山西省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,并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。
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、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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